《 買賣基金炒短線,即起開罰

整理自2008.06.02 中時電子報:
大戶們注意囉!
常常聽到周遭的一些『友人』(有錢的人)、和大戶提到她的理財專員提供『理財規劃』,單筆購買哪支基金保證只要短時間即可以獲利
xx % ! 當時心裡想:連基金都能夠有內線、短線啊?!難怪有錢的人不斷的更有錢!俗語說:『人兩腳、錢四腳』,還是要用錢滾錢才『有機會』追得上啊!
每日一早沒時間看報紙,也得抽時間看看電子新聞,便看到這一則對投資(機)人蠻重要的新聞,所以就以比較容易閱讀的表格的方式,整理納入網誌如下:



基金業者


持有未滿基準(天數)


罰則



德盛安聯投信



14


0.3 %




第一富蘭克林投信



30


1 %




德銀遠東


90


目前無





華盛頓投信



未載明


1.5 %
(目前最高)





大多數未載明投信


7


0.01 % ~ 1.5 % 不等



實施日:六月即日起(多家銀行已經發函予消費者,注意您的電子信件、信箱囉!)
『特殊原因』不在此限!
特殊原因乃指:



  • 基金淨資產價值單日跌幅超過 7 %,或






  • 連續 2 個營業日累計跌幅逾 10 % 者





  • 雖然有了罰則,但個人認為很多措施、罰則是否真的能達到遏止『大戶』、『有錢人』、『有辦法的人』呢?
    這只能靜觀其變後,需要相關單位確實的執行和監控的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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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《 JERIC 始祖!》
    曾幾何時冒出了一堆的JERIC啊!
    想當年(1988)因為喜歡游泳,接觸了水上救生,更因為能力表現優異被挑選派到了『救生先進國家-澳洲』去受訓。為了好被老外稱呼就得取個『響亮』的英文名字,當時用了成龍的『Jackie
    Chen』...但實在太菜市場了..哈..因此回國後想破了腦袋自己拼了一個當時連 Google 都搜不到任何資訊的 『JERIC』取J跟我祖的發音,C跟我鍇的K音...

    剛開始只要是老外都覺得好怪的名字啊...但也不以為意..沒想到...今日閒來上Google
    一查..冒出了一堆名為JERIC的『同好』咧!真是不知道要說『喜』還是『悲』!我希望我是唯一!無奈沒有任何註冊及法律可以支持我僅侷限於『想法』上的期望...唉~
    不過!我還是要在我自己管轄的這畝田地上大聲的宣告!我才是『始祖』、『正統』...哈哈..
    I
    am Jeric , The first one and the most Genuine JERIC 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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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《 遲到的投資理財》
    雖然早就知道該『投資』、『理財』,但卻遲遲無法真正的下去執行,看了再多的資訊、法則、撇步、書籍,若沒有真正的執行還是枉然!但我非常肯定的一句話就是:『理財先理債』!如今債沒有了,真的得好好的加緊執行投資理財了!要不然什麼都漲,如何給小孩好一點的生活呢?
    到底該如何下手?當然,在這個年紀了已經晚了一、二十年了!哪有啥時間和資格去規劃自己的未來啊?只好用十年前的膽量和作法來執行了!:


  • 理財第一部:記帳!我想這是許多學者、成就者所歸納和同意的論點!

  • 投資:定時定額買基金!經過記帳後搾出可分配的資產所得,大膽的給他下手吧!


  • 當然,我也不是那種『莽夫』,所以資料、資訊、知識的準備是一定要的!因此,也讓我有了『順便』的題材好讓我這快長雜草的部落,多點新生命和活力囉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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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在怎樣的忙!我想寫幾個字總是應該的!
    至少得對自己的網誌要有個交代吧!
    最近工作上的忙碌、混亂!加上準備教材資料等的衝在一塊兒...

    真的是心有餘而力不足啊!
    這週六 ( 7/28 ) 便是一剛起步的最大的挑戰!
    得面對新竹科學園區,來自各方菁英六十多人的面對面挑戰了!
    來的都是每家公司的菁英(碩、博士一堆)...
    著實讓我不得不更戰戰兢兢、戒慎恐懼了!
    希望能夠過的了這一關!那...還有什麼難得倒我!有啥好怕的了呢!
    到時候便更可以撥出時間好好的在這裡寫一寫這段經歷、經驗了..
    給自己喊幾聲!GoGoGo...加油!加油!加油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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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到了這把年紀了漸漸的體會到很多、很多....
    都是長輩、師長、父母在年輕時的耳提面命....

    要用功、要努力、不要光玩、不要這、不要那...
    其實都是有道理的...
    現在想做的事情太多了..干擾也多..
    但..
    時間卻是只會少、只會過去、不會多的...
    若在年輕的時候能夠早點就做完...做過了..
    就不用擠在一起而嫌時間不夠用、干擾太多了..
    至少...年輕時沒有太多必要且重要的人來瓜分你的時間...
    希望有朝一日..我這樣告誡我的小孩的時候..
    他們也能夠聽進去...
    不會到了我這把年紀時才有所體會其中道理..而有所後悔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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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伸頭一刀、縮頭也是一刀 !當然是要當壯士伸頭囉!

    在從未的緊張和不安下...硬是把今天的講座完成了!
    上天是公平的!每個人都只有那有限的24小時..所以只好做輕重緩急上的分派..
    所以整個部落格都沒有更新..幾乎停擺、荒廢..
    不!沒有的!絕對沒有廢棄、跟半途而廢的 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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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運用智慧找出藍海

    吃完午飯後,在公司的新學友書局內隨意的逛逛,無意間就看到了個架上特價促銷的看板『原價59 --
    特價19』!仔細一看是支尺,吸引我拿起來看、把玩的尺。到底有啥特別呢?值得我花時間在這裡分享?





    合起來是15公分的尺,展開可量角度、全開可成為30公分的直尺
    其實我想介紹的是開發此產品者的智慧技術和直擊了我(消費者)的需求和購買慾望
    【收合時之外觀】


    【展開可量測角度】


    【角度刻度計】



    【以塑膠成型做出放大鏡效果的透鏡結構】

    這部分若能夠再讓放大倍數高一些會更完美



    【展開成30公分直尺時,接合處很完美】

    黑點就是當筆畫過時經過的接合點,看不太出來斷差喔!


    【很精密完美的接合】

    雖然說以精密模具來說這不算什麼!但...這是個用心之處的表現,還有以 NT 59 價位來說,品質的確也顧到了!絕非一般低價劣質品會去考慮到的!


    【產品設計智慧】

    利用了塑件的結構特性達到卡合的目的,在產品背後的簡易說明書上也說明了:為顧及因使用不當而受損,本產品採可拆式設計,若不慎脫落只需重新裝妥即可使用。







    當然,這只是一樣不怎麼起眼的產品,也不是什麼非常、非常不得了的設計(品頭論足總是簡單的!),但我佩服設計者的智慧!以最簡單的結構達到產品的特性、特色和功能,並且可以『特價』販售之!可見其成本的優勢了!

    而其中我唯一能挑剔的和想到的問題便是在卡合處的潤滑油,在初次使用時有可能沾污了手和紙張,並且若日後潤滑油乾掉後,是不是就變得很生澀不好開合並造成接合處的磨損等,我想這個問題得讓我實際的不斷使用它才有辦法驗證的了。

    【後記】....別挑了啦!龜毛仙!一支才 NT 19 元!爛了再買吧!
    【補述】...
    不知道特價多久?當時真想買個十支,分送親友在唸書的小孩呢!還是自己也來搞一個『人氣破 XXXX』抓圖送 Mark Ruler
    一支...(啥!太小氣了嗎?哈..哈..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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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現在的年輕人到底再想什麼?

    在一看到網路上的頭條新聞中夾雜著『無名小站聲明相片外流乃使用者......』後,緊接著就是收到一堆人轉寄過來的E-mail
    資訊!網路訊息傳遞之迅速真的令人覺得可怕!還記得『璩美鳳性愛光碟事件』嗎?不論是好事、壞事、性事、亂七八糟事都一定以微秒的速度快速的散佈和傳播開來!

    看了之後真的不知道怎麼評論,現在的年輕人到底再想些什麼?宣揚自己的能力?還是『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?』、還是『我長大了!』。跟『當時』心愛的人做愛做的事情並拍下來紀念乃屬個人判斷下之行為,不與置評!但當一方擅自作主的放上網路供大眾瀏覽,是當時主角所能預料的到的嗎?所造成另外一方的傷害是難以衡量的啊!

    每個人都有隱藏的一面,如此曝光後,這女孩如何面對家人、同學、甚至陌生的路人?難免不被與某種不良印象劃上了等號,或是貼上了標籤。講白點、難聽些是不是就有可能被人稱『爛貨』、『自作自受』等等呢?甚或至在路上就被人『堵』住!要求也來演一段呢?當然,也有可能被AV星探發掘,從此書也不用啥念了啦,就去當AV女優就好了,一樣會紅啊?

    其實今天這篇個人的評論也是由感而發,記得在若干年前,國外一對情侶註冊了自己的網址,標示的就是『我們的第一次』,結果也是以光速般的全世界散步開來,造成了網路上的創舉和轟動!(可見愛乃人們在網路行為上的共通特性)但是那個案例為『雙方共同協議之意圖』下之行為,且已經做好承擔所有後果之心理、生理上之準備。與今日『淡大體育館廁所做愛』此例是大不相同的!

    最後,希望這對年輕人能夠受的了接下來的衝擊,平安就是福!多想想接下來該做的事情,莫做出任何更不理智的行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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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『搬家』真的是件痛苦的事情!

    不論是實體的搬家(喬遷之喜、被惡房東驅趕、躲債落跑... ^ ^ )或者是虛擬的搬家(網路相簿、日誌、網站內容...)真的是痛苦不分虛、實,工程不容小覰啊!
    今天開始整理三年多來放在

    Babyhome
    的所有相片,說少不少的也有個 2500
    多張呢!還有著一堆的影音檔案得重新製作,作為準備在我的『部落影城』播放出較佳的影片長度和品質,這些都只好慢慢的搬了。

    可能旁人會說:『不用放那麼多啊,放些代表性的就好..』,但說實在的會想一股腦兒的全部POST在網路上的目的,就是希望讓分居各地的親友在想看得時候就可以看到,盡可能打破時空的疆界,保持著互相的『熟稔度』。不必考慮太多了!就往部落上丟吧!也希望這次的網路搬家完成後,之後的五年內都不要在『搬家』了,Pixnet
    !痞一些沒關係,但可得爭氣些啊!

    預期著未來,我的兩個小孩點著網路相簿跟他們的好友、同學們一起分享及回味他們濛濛懂懂的兒時記趣,互相的揶揄、嘲弄著,不也是另一種生活樂趣嗎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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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您若是女性,會穿這樣的衣物上街嗎?


    您若是男性,會讓您的太太、女友、女兒穿這樣的衣物上街嗎?



    首先,希望看文的人不要誤會,這不是啥偷拍、色情的文章。這是在收到好友寄來的
    E-mail 之中覺得值得一提及發表些意見及看法的文章。

    相信在現下網路如此發達的時代裡,每個人每天除了一堆的垃圾郵件(Spam)以外,就是認識的親友、同事等發送給你的『分享郵件』了。當然姑且先不談論這樣的作法的適當性、合法性,但確實的是:每天都一定會收到一堆這樣的資料、資訊。自從我幾乎每天都會去逛逛蔡志浩老師的部落格
    -- Taiwan 2.0
    ,都會從那裡吸收到些不同的看法和影響,其中特別值得一提的就屬於他對於『授權』的闡述。文中有一段是如此寫的:『台灣社會向來缺乏尊重著作權的觀念。許多人以電子郵件轉寄自己在網路上看到的好文章,這是重製與散佈他人著作,卻未經過著作權人的授權。...
    』。我個人非常認同他的看法,但個人也承認很難去釐清和認定親友、同事這樣的轉寄來的資料、資訊到底是否取的了原著作權人的『授權』與否?所以就盡量不再轉寄一些個人認為不適合在轉寄的信件。

    我會以這些圖片來發表接下來的看法,也是基於這類圖片應該是很容易從網路上取得的公開資料,所以應該不至於產生任何有關『著作權』上的爭議。
    回歸主題

    由朋友來信中的資訊得知,這是日本流行的一股風潮,不知道應該是該歸類於藝術?還是技術?但無可否認的是:遠觀的確會『引人入勝』『維妙維肖』之感。可能在日本已經對這樣的情況司空見慣,息如平常,但若是這樣的風吹進了台灣,就不知道對社會文化上的影響是大還是小了。服裝,有必要做這樣的彩繪設計嗎?穿這樣設計的服裝的心態又是什麼呢?新鮮?新穎?引人目光、注意?凸顯自我?我想這部分真的值得探討了!(PS:應該發起個投票來研究研究,搞不好可以寫個行銷的論文也不一定呢!哈)

    但在我一看到這些圖片的當下,我個人首先想到的影響和衝擊就是:台灣的電車之狼、XX之狼會不會越來越多了啊?自制能力較差的人,會不會被此引誘(或是一時被騙?)就伸出好奇之手摸了一把後,就從此列入XX之狼前科呢?
    就此打住 【結語】

    在未確定這種風潮是否會吹進了這鄰近日本的台灣之前,好好的教育自己的小孩,讓他們在未來能夠承受的住任何文化上的衝擊,並明辨是、非、對、錯,何者可為?何者不可為,凡事能三思而後行,避免遭受無預警的傷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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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由於之前在籌備和瞭解部落格時就已經想到『著作權』的問題,所以請教了一些朋友也在網路上蒐集一些人家的經驗和資料,避免一不小心惹禍上身。

    當然,在尊重他人在創作時所付出的辛苦和代價,絕對是要肯定的!但就在今天朋友丟了個連結給我後,在看完他人的經驗分享,我只有一個感覺:社會變了,爛人多了,什麼東西都有可能被冠上個『著作權』後,就厚顏無恥、肆無忌憚的開口要錢了!這是什麼心態驅使?讓人們這樣的不懂的『厚道』和『寬容』呢?真不知該怎麼評論了!

    試想,若大眾在對『著作權法』不是真的很瞭解的情況下,一旦遇上了這樣的事情,是不是都希望能夠先私下和解,花錢消災呢?但,事實上是否真的觸法?而該被予取予求呢?是不是造就了另外的一種犯罪、詐欺手法呢?試問:你家裡的人有多少人真的認識『著作權』這玩意呢?

    在現今的網路世界裡,訊息的快速傳遞和無遮蔽、自由取得資訊的特性下,會不會造成心懷不軌、其心可議之人加以濫用、破壞了該有的社會秩序呢?會不會哪天突然你家門鈴響了,從此就惡夢連連了呢?
    所以除了自身的潔身自愛之外,更重要的是多具備法律常識,以免在似懂非懂、不瞭解的情況下遇上了有心匪類、敗類,而不知所措的損失了自身的權益。

    在這樣向下沈淪、越來越黑暗的社會裡,真的只有靠自己的恪守本分、戰戰兢兢的來預防所有可能被糾纏的機會了,要不然錢財是小,所被困擾和攪亂的生活和精神損失才是難以金錢估計的了!

    在這裡,就不再轉述和轉貼連結,以免遭惹麻煩!(告人的都沒成功!ㄟ不到錢,心中難免怨恨、不平,所以避免有關於我個人的評論、想法,造成對方的另外一次『出手』的機會囉!哈哈)。總之,千萬別隨便用人家的資料、相片,以免被一張『牛肉麵』的相片就搞的精神崩潰、痛不欲生囉!不過在這裡也絕對的澄清和強調,不論人家拍的是辛苦與否,都是人家的作品,縱使在法律上不至於被起訴,但總是一件造成讓雙方當事人都不愉快的事件,不是嗎?

    PS:願人心能夠多受些正面教育及良好宗教的感化,不論是誰當權當政,政府再腐敗,官員、財團再怎麼的貪婪,平民的心都還是善良的居多的!不然,真的大家一起爛下去,誰還願意待在這塊土地上呢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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