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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於之前在籌備和瞭解部落格時就已經想到『著作權』的問題,所以請教了一些朋友也在網路上蒐集一些人家的經驗和資料,避免一不小心惹禍上身。

當然,在尊重他人在創作時所付出的辛苦和代價,絕對是要肯定的!但就在今天朋友丟了個連結給我後,在看完他人的經驗分享,我只有一個感覺:社會變了,爛人多了,什麼東西都有可能被冠上個『著作權』後,就厚顏無恥、肆無忌憚的開口要錢了!這是什麼心態驅使?讓人們這樣的不懂的『厚道』和『寬容』呢?真不知該怎麼評論了!

試想,若大眾在對『著作權法』不是真的很瞭解的情況下,一旦遇上了這樣的事情,是不是都希望能夠先私下和解,花錢消災呢?但,事實上是否真的觸法?而該被予取予求呢?是不是造就了另外的一種犯罪、詐欺手法呢?試問:你家裡的人有多少人真的認識『著作權』這玩意呢?

在現今的網路世界裡,訊息的快速傳遞和無遮蔽、自由取得資訊的特性下,會不會造成心懷不軌、其心可議之人加以濫用、破壞了該有的社會秩序呢?會不會哪天突然你家門鈴響了,從此就惡夢連連了呢?

所以除了自身的潔身自愛之外,更重要的是多具備法律常識,以免在似懂非懂、不瞭解的情況下遇上了有心匪類、敗類,而不知所措的損失了自身的權益。

在這樣向下沈淪、越來越黑暗的社會裡,真的只有靠自己的恪守本分、戰戰兢兢的來預防所有可能被糾纏的機會了,要不然錢財是小,所被困擾和攪亂的生活和精神損失才是難以金錢估計的了!

在這裡,就不再轉述和轉貼連結,以免遭惹麻煩!(告人的都沒成功!ㄟ不到錢,心中難免怨恨、不平,所以避免有關於我個人的評論、想法,造成對方的另外一次『出手』的機會囉!哈哈)。總之,千萬別隨便用人家的資料、相片,以免被一張『牛肉麵』的相片就搞的精神崩潰、痛不欲生囉!不過在這裡也絕對的澄清和強調,不論人家拍的是辛苦與否,都是人家的作品,縱使在法律上不至於被起訴,但總是一件造成讓雙方當事人都不愉快的事件,不是嗎?

PS:願人心能夠多受些正面教育及良好宗教的感化,不論是誰當權當政,政府再腐敗,官員、財團再怎麼的貪婪,平民的心都還是善良的居多的!不然,真的大家一起爛下去,誰還願意待在這塊土地上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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